助学贷款

关于办理2018年度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人:黄燕发表时间:2018-10-09点击:

各学院(课部):

本年度本科生贷款工作开始进入填报和审核阶段,请各学院(课部)通知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于2018年10月13日(本周六)上午9:30到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三号学习室签订校园地贷款合同。

需要携带的材料:

(1)学生本人近期一寸或二寸照片一张(彩色、黑白均可)。

(2)学生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注: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亲或父母的有效身份证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立的贫困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情况调查表上需要有父母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盖章要求“xxx人民政府”“xxx街道办”“xxx民政所”,乡镇级别及以上方有效。贫困证明上加盖的“**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村委会”、 “**居委会”的印章均无效。

(4)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贷款所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现场提供。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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