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20年在职在岗审核的通知

发布人:白杨发表时间:2020-04-10点击: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要求,现开始确认2020年的在职在岗情况。受疫情影响,本学期代偿毕业生在职在岗审核工作将分批次启动,并采取网上提交、审核材料的形式,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1.  2018届本科生:2020年4月13日至4月23日;

 2.  2018届研究生:2020年4月24日至5月7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二、报送材料:(上报材料必须打印)

 1. 2020年依然在原单位的,报送在职在岗证明扫描件一份(附件1),可盖二级单位或者项目部公章,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代偿资助。

 2. 2020年离开原单位而新单位依然符合代偿条件的,提交新单位就业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实际工作地点证明扫描件一份(附件2),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享受代偿资助。

 3. 2020年离开原单位考研或者新单位不符合代偿条件的,提交辞职说明或解约函扫描件一份。

以上各材料签名部分均要求手写签名。

三、注意事项:

 1. 必须填写代偿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代偿编号可在附件3和附件4查看。

 2. 离岗后不符合代偿条件的毕业生以及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毕业生,将停止剩余代偿资助,有助学贷款的,请本人按还款协议自行还款。

 3. 材料请提交扫描件,请保证扫描件的清晰的,材料提交邮箱:1442958189@qq.com,邮件请备注:201*届+本科生(研究生)+编号+姓名+在职在岗材料。

 4. 问题咨询在QQ群内进行。 2018届地大本科代偿群:596749330;2018届地大研究生代偿群号:641545401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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