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关于2018年度“海印创新奖学金”项目立项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黄燕发表时间:2018-03-12点击:

海印创新奖学金由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该项奖学金是以课题立项研究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的发展型资助,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全面成长。为有序推进该项目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分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大类。技术创新类是指科技活动成果新颖、有创新性。管理创新类是指通过对企业在发展规划、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创新性建议,对企业管理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作用。

学生自选课题,前期参加项目的可以进行创新研究。

二、资助范围

学生所学专业不限,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未得到学校各类计划资助的项目。上期课题结题的,可在前期课题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申请立项。本科生资助数量不低于70%,研究生资助数量不超过30%。

三、资助标准

创新奖学金:理工科技术创新类3000元/人,每年15-20人;文科管理创新类2000元/人,每年20-25人。对于研究成果突出,对企业应用价值高的项目可以适当追加经费。资助方式为:立项后前期资助50%的经费,中期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资助剩余经费,未通过的取消后期资助。对未通过项目结题的,收回后期资助的经费。考核结果将在校内网上公示,对中期考核或结题未通过的同学,不得获得学校其它奖学金或资助。

四、申报条件

1. 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踊跃参加集体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60%。

五、项目评审

广东海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成立“海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六、结题要求

结题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海印创新奖学金资助”;取得的专利,如果进行有偿转让,海印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优先权。

七、其他事项

1. 获得该项目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授予“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结题通过后发放结题证书。

2. 项目周期为一年,立项批准后发放一半奖学金,中期验收通过发放另一半奖学金。批准立项后若未按项目计划开展工作,将记入学校奖励与资助黑名单,不得申请其他奖励与资助。

3.学校负责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日常管理。获奖学生如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或违法,学校有责任配合广东海印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对其的奖励,并有权收回其所得全部奖学金。

4.学校支持广东海印股份有限公司从自身人力资源管理出发而建立“海印奖学金”获奖学生资料库和进行相关跟踪评估工作。

5.获奖的优秀学生毕业后,愿意到广东海印股份有限公司就业的,公司可优先录用。

八、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请学院统一提交《项目立项申请书》(纸质2份,电子文档)于资助中心。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



附:课题指南

(一)结合专业各类自选课题

二)前期课题的创新研究

1.高岭土降粘度方法研究;

2.北海高岭土在塑料发泡领域应用研究;

3.北海高岭土在涂料领域应用研究;

4.电商平台在高岭土销售与品牌推广中的作用研究

5、新媒体营销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6、企业大学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7、多元化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8、商业实体店如何实现互联网加

9、90后客户群消费特点

10、商场如何实现转型升级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工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工部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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