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组:
2018年中海油助学金申报评选办法有新的改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标准:资助10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在校本科生(二、三、四年级),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位于班级前50%;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或困难。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需优先予以认定。
4、无其他重大违纪行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自愿申请的学生向学院学工组提交《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理由不得少于500字(见附件),一份,正反面打印。
2、学院评审。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和所分配的名额确定本院的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
3、学校评定。学校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出资单位。
三、提交材料:
请获助学金同学提交感言、心得体会等内容的感谢信(电子版)。
10月15日前,请将《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份,正反面打印)、《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一份) + 两种表格的电子版 + 学生电子登记照+感谢信,提交至学工处奖助中心和地大资助工作群共享里。
四、名额分配:
序号 |
学院 |
中海油助学金指标 |
1 |
地球科学学院 |
|
2 |
资源学院 |
1 |
3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1 |
4 |
环境学院 |
1 |
5 |
工程学院 |
1 |
6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
7 |
海洋学院 |
|
8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1 |
9 |
自动化学院 |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
12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13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
14 |
珠宝学院 |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16 |
计算机学院 |
1 |
17 |
体育课部 |
|
1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 |
1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20 |
李四光学院 |
|
合计 |
10人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9月17日
附件一: 中海油助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 中海油助学金学院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