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关于2018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任老师发表时间:2018-10-11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报请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同意,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有关具体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19项)

(一)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1.授奖对象: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地质工程)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生2名、博士生1名。(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硕士生每人奖励金额6000元,博士生每人奖励金额8000元。

3.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②学风端正,成绩优异,勤于实践,勇于创新。

2)分项条件

硕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科学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博士研究生

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地质科学领域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郝诒纯奖学金

1.授奖对象: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2.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1人,奖励3000元。

3.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锐鸣校友奖学金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名候选人,最终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研究生(其中地学院2名),每名奖励10000元。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集体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英语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四)校研84级奖学金

1.授奖对象:本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2.奖励人数及金额:每年奖励5名在校研究生,每名奖励3000元。

3.评选条件: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4.评审委员会: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赵鹏大奖学金

授奖对象:资源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博士各1名;5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资源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六)信才奖学金

授奖对象:在空间信息科学技术及其在地球科学领域的应用和发展中做出突出成果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奖励人数及金额: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10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人。如当年一等奖学金轮空,可适当增加二等奖学金名额。

评审委员会:信息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七)华狮化工奖学金

授奖对象:材料与化学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 1-2名;10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材料与化学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八)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授奖对象:环境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共10名,环境学院硕士8名,博士2名;2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环境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九)王大纯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 3名以内;20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十)82水文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环境学院、工程学院各3名;5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十一)华睿奖学金

授奖对象: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人数不限;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二)爱贝尔72911奖学金

授奖对象: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4名;6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三)无锡金帆奖学金

授奖对象: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4名, 5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十四)伟志股份助学金

授奖对象: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5名;2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信息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五)银之梦奖学金

授奖对象:珠宝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一等奖4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珠宝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六)地质调查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

授奖对象:地质调查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3名,博士2名,硕士2000元/人,博士3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地质调查研究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七) 贝乐外语之星奖学金

授奖对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不超过2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外国语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八)贝乐新青年就业奖学金

授奖对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不超过5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外国语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十九)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授奖对象: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研究生科研团队,奖励标准为5000元/项。

评审委员会: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研究生自愿申报。申报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下载填写《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同时提交成果实物材料。申报截止时间10月26日(周五)中午12:00

2申报材料审核。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申报人提交的实物材料,审核申报人申请材料。由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奖项,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下载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培养单位报送表》连同审核确认后的申报材料统一并交学工处资助中心。截止时间11月2日(周五)上午12:00

3.奖学金评审。授奖对象为具体学院的,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授奖对象未明确具体学院的,由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候选人所在培养单位向学工处。

4.评审结果公示。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结果由学院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由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结果由学工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评选结果提交。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审结果汇总表由单位盖章后交基金会,获奖研究生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基金会、捐赠者各一份)及相关附件(一式一份,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于11月2日前一并交至基金会。特别提醒:学院自主组织评审的项目请将评审材料(评审通知、申请审批表、培养单位报送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签字盖章后直接交至基金会秘书处。

6.评选结果公布和支出。学院(自主评审项目)和基金会(全校性项目)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捐赠单位,捐赠单位同意后,学校统一公布。学院自主评审的项目由学院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写酬金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基金会秘书处;学工处组织评审的全校性项目由学工处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写酬金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基金会秘书处。

三、其他事项

1.由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条件由学院自定并公布。

2.本学期已经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1710月至201810月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3.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4.本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设在学工处资助中心,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6490。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处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学生工作处   

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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