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资助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黄燕发表时间:2020-11-30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为宣传我校资助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展现各培养单位人才培养特色,扩大宣传效果,学校选聘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系列专题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主题活动一: 我和学习的故事

活动内容:拍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宣传片

推荐要求:

1.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作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至少一人;

2. 推荐学生要求普通话标准,专业学业、人文素养突出,本科生、研究生(硕博士)均可,性别不限;

3. 被推荐学生需填写附件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采集表”,并上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定后于12317点前统一发送至邮箱:ddzz@cug.edu.cn.

4. 拍摄的宣传片在学校颁奖晚会和学校公众号上播放和推送,优秀的作品会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习强国”平台等上级部门报送。

5. 被推荐的同学将由学工处和研究生院联合颁发学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入选拍摄的同学还将颁发“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证书。

6. 此优秀宣传大使证书在涉及学校和学院的各类评奖评优中认定为校级奖励。

主题活动二:温暖传递 带爱回家

活动内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回母校宣讲资助政策(资助宣传资料将于12月由学工处和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要求:

1. 各学院、研究生单位至少报送两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本硕博不限);

2. 申请项目学生利用假,回母校(高中和本科学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 活动采取项目制的形式,申请学生需填报附件二,附件三;申报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项目获批后,由学工处和研究生院联合颁发学校宣传大使聘书。

4. 活动结束后申报结题学生需填报附件四,提交学工处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学工处和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评定,颁发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奖数不低于申报完成人数的60%);5.该活动获奖证书在涉及学校和学院的各类评奖评优中认定为校级奖励。


学工处、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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