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燕发表时间:2021-08-30点击:

各学院学工组:

为做好本学年的资助工作,切实将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精准落实到每一个困难学生,现将近期的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各学院需要摸清楚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按照 “一人一案”的原则,制定周密方案。今年因新冠疫情、河南等地汛情,影响范围大,时间长,除了常规资助工作外,一定要对受疫情和汛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逐一摸排清楚,精准认定,分类存档,以便后期给予精准资助。

1.排查暑期汛情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情况

2.排查孤儿情况

3.排查原建档立卡学生的情况

4.排查受新冠疫情影响的情况

二、持续推进全方位精准资助

各学院对本院所有学生进行摸排后,一定要把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暖传递到学生心中,做到应助尽助。无论因哪种情况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均需补充认定进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分类精准资助,享受本学年相关资助项目的资助。

1. 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对于受汛情等自然灾害影响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补认定,对于家庭有人员受伤与房屋受损的情况,学生本人登陆临时困难补助申报系统申报,学院初审,奖助中心每月于1日、15日集中审核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并送财务处发放。(申请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2.给予孤儿特殊困难资助

学校对于已备案建档的孤儿,除享受学校其它相关资助项目外,每月额外发放300元特困生活补助。各学院于915日前,本院所有孤儿信息集中报送纸质材料进行备案(若学期中有新增孤儿可及时报送),只有在学校奖助中心备案的孤儿才能享受孤儿特殊资助。(孤儿信息报送表见附件2

3.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再确认,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对特殊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身份要进行再识别,对是否被认定为困难学生进行再确认。奖助中心于91日前将特殊类别学生名单发给各学院,各学院需逐一确认每一名学生的情况,确保困难学生全部被认定,对于因本人原因,不申请,或确认不困难的学生,要说明原因,并于1030日前集中报送奖助中心汇总上报全国资助中心系统备案。

4. 给予疫情助学金资助

为做好长期性应对疫情下的资助工作,学校制定了《中国地质大学新冠肺炎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受疫情影响的情况给予分类资助。详情见:关于启动2021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申请疫后阳光救济助学金工作的通知https://jzzx.cug.edu.cn/info/1012/2536.htm


三、全面应用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与《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要求高校实现“3100%”目标。“3100%”,即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资助数据100% 准确。

我校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已全面使用,各学院所有学生资助项目必需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上报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各学院在指导学生填报项目时需力争信息完整、准确、逻辑严谨。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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