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燕发表时间:2021-10-09点击:


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

根据中国银行通知要求,本年度校园地助学贷款办理采用线下模式,(前期中国银行线上系统个人申请已被银行退回)。现将具体事项和需申请人提前准备的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1.申请贷款学生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现场办理需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经学生本人填写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

4)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5)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见附件3)。

3.其他事项:

1)具体现场办理时间依据银行安排另行通知,届时本年度申请续贷的同学请带上本人前期贷款的合同,重新办理新贷手续;

2)本年度停贷的同学请提前填写停贷申请(见附件4),现场办理当天交给中国银行工作人员;

3)其他贷款所需材料以及合同由中国银行现场提供和填写;

4)拟申请新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尽快加入2021年地大校园地贷款QQ群 (群号:703760674)。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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