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人:宁蒙发表时间:2022-08-31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发展,规范我校社会奖学金评选,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奖励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是指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第三条 社会奖学金评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 在当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社会奖学金。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条件

第五条 奖励标准由设奖方决定。奖项设置以当年学校公布为准。

第六条 申请社会奖学金,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校纪校规,品行优良;

(二)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四)科研态度严谨,水平突出,具有团结协作和创新精神;

(五)上学年总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以内;

(六)年度学生体质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

(七)达到社会奖学金其他条件要求。

各社会奖学金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社会奖学金

(一)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者;

(二)所学课程平均成绩90以上者;

(三)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

(四)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

第八条 上一学年度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得参加社会奖学金的评选。

第三章 评审时间与程序

第九条 社会奖学金一般在每年9-11月份进行评定,特殊情况下可按照设奖单位或个人要求进行评定。

第十条 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社会奖学金申请表》。

(二)班级讨论推荐产生初步名单,征得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意见后,报学院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报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设置在学院的奖学金项目,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制定评选办法,组织评审、上报。评选办法报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备案。

(三)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四)设奖方有审核要求的,报设奖单位或个人批准。

第十一条 学校会同设奖单位或个人,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四章 后期教育管理

第十二条 获得奖励学生应与设奖方保持联系,并通过邮件、信函汇报自己学习、生活等情况。

第十三条 本科生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奖学金,并通知设奖方。

第十四条 在奖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年度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若学院教师、班级干部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对单位、组织或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91日施行,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英才奖学金评选办法》(2021年版)同时废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设置

序号

奖项名称

奖励范围

奖励

名额

奖励金额//

设立期限

牵头评审单位

1

杨遵仪奖学金

本科生

2

3000

1998-

本科生院

2

冯景兰奖学金

本科生

3

3000

1998-

本科生院

3

郝诒纯奖学金

本科生

1

3000

1998-

本科生院

4

殷鸿福金钉子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2

1团队

10000

15000

2012-

本科生院

5

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6

10000-20000

2010-

本科生院

6

刘光文奖学金

本科生

1

2000-5000

2012-

本科生院

7

54届校友奖学金团体奖

本科生

1支团队

10000

2010-

本科生院

8

54届校友奖学金个人奖

本科生

1-2

5000

2010-

本科生院

9

锐鸣校友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20

5

5000

10000

2009-2028

本科生院

10

中建三局争先奖学金

本科生

24支团队

5000-8000

2016-

本科生院

1-10项目由本科生院组织评审

11

1988届地质-地化系校友奖学金

本科生

5

5000

2019-

地学院

12

赵鹏大奖学金

本科生

1

5000

2011-

资源学院

13

天图奖学金

本科生

不定

1000-50000

2018-

资源学院

14

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奖学金

本科生

40

5000

2012-2031

环境学院

15

宇驰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不定

不定

2017-

环境学院

16

82级水文创新奖学金

本科生

不定

5000

2014-2023

环境学院

17

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本科生

不定

1000-50000

2012-

环境学院

18

占志斌校友特等奖学金

本科生

3

10000

2020-2029

工程学院

19

占志斌校友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

3

6000

2020-2029

工程学院

20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不定

不定

2018-

工程学院

21

钻探薪火奖学金

本科生

6-8

2000

2020-

工程学院

22

梓亮奖学金

本科生

5

2000

2020-

工程学院

23

地空学院校友奖励基金

本科生

不定

不定

2015-

地空学院

24

072941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本科生

5

2000

2019-2023

机电学院

25

华睿学生创新基金

本科生

自定

自定

自定

机电学院

26

数理校友奖学金

本科生

3

1000

2012-

数理学院

27

汗青艺术奖学金

本科生、

研究生

10

1000-10000

2019-

艺术与传媒学院

11-27项目由相关学院组织评审

(一)杨遵仪奖学金

设立人:杨遵仪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不超过2,每人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二)冯景兰奖学金

设立人:冯景兰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类(大类)专业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三)郝诒纯奖学金

设立人:郝诒纯院士

奖励对象:地质学类(大类)专业的优秀学生,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评选本科生1人,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在地学类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以南大版CSSCI认定的范围为准)或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获校一等奖及以上者。


(四)殷鸿福金钉子奖学金

设立人:殷鸿福院士及金钉子项目团队成员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不超过2名个人以及不超过1个团队

奖励金额:个人获奖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获奖团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000

其它评选条件:

1.参与地球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科普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2.在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成果;

3.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具有广泛参与度、较大影响力的赛事或活动并获得奖项,或者在参与公益性科普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第23项条件仅需满足一项。


(五)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立单位:李四光基金会

奖项: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

奖励对象:全日制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人数:我校每年推荐6名候选人,其中本科生2名,本科生奖励金额10000

优秀本科生其它评选条件: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

2.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创新性试验计划,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或做岀其他突出成绩。


(六)刘光文奖学金

设立单位: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会

奖励对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我校可推荐1名本科生候选人。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本科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0-20名;研究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6-10名。一等奖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人民币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 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中情所期刊源或CSSCI刊源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22CSSCI刊源及相当于三大检索论文,署名为所在高校)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七)54届校友奖学金团体奖

设立人:张宏仁先生及54届校友

奖励对象:地学院地质学专业优秀本科生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学生团队1个,奖励金额为10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团队成员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综合测评在班级(专业)前30%

2.团队项目在学术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部委表彰,如:特等奖、金奖、一等奖;

3.团队成员无违规违纪情况。


(八)54届校友奖学金个人奖

设立人:张宏仁先生及54届校友

奖励对象:地学院地质学专业优秀本科生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学生个人1-2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综合测评在班级(专业)前20%

2.担任学术或科研团队主要负责人,在学术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国家部委表彰;

3.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申报个人奖项的学生不得申报当年度学校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设其他奖项;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少于评选名额,可少评或不评,余留名额顺延。


(九)锐鸣校友奖学金

设立单位:希尔威金属矿业有限公司、鸣达矿业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及名额:每年奖励25人。标准为: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10人,其它在校本科生10人,每人5000元;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2人,其它在校研究生3人,每人10000元。共计15万元。(备注:差额评审,地学院推荐12名本科生,其它学院推荐12名本科生,由校友审定最终获奖的20名学生。本科生限定为三、四年级学生。)

其它评选条件:

1.三年级学生,CET4分数在425分以上(CET6达到425分者可优先考虑);四年级的学生,CET4CET6的分数都达到425分以上;

2.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测评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十)中建三局争先奖学金

设立单位: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

奖励对象:二、三年级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资助24支团队。其中科技创新类项目”10支,8000/支;青年菁英类项目”14支(其中每年资助4支后备军官团队),5000/支。资助周期为一年。

其他评选条件:

1.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60%。本科生通过CET4,优先资助雅思、托福考试通过者;

2.认同中建三局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传递企业社会责任;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十一)1988届地质-地化系校友奖学金

设立人:地球科学学院1988届原地质系、地化系182位校友

奖励对象:地球科学学院入选--贯通培养计划的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本科生不超过5人,研究生不超过5人,奖励标准5000/

优秀本科生奖学金的其它评选条件:

1.基地班、国际菁英班本科生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50%,普通班本科生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班级前20%

2.本科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50%

3.本科生CET4成绩425分以上。


(十二)赵鹏大奖学金

设立人:赵鹏大院士及其弟子

奖励对象:全日制优秀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赵鹏大优秀本科生奖学金,每年奖励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本科生1名,奖励标准5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资源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学生;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20%,学分绩点3.0以上,英语通过CET6

3.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校级以上创新奖者优先。


(十三)天图奖学金

设立人:广东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泽友(1994届校友)

奖励对象:学校和资源学院选派的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的优秀在读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相关本科生参加国际交流费用均釆用学院支持、天图奖学金资助和学生个人承担相结合方式予以解决。具体划分两类:

A类:用于资助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行1-3个月科研训练。每人资助10000元。

B类:用于资助出国(境)英语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指托福95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本科学段仅限资助一次)的学生。每人资助1000元。

每年资助名额、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于评选工作前公布,各类项目资助标准灵活调整。

其他评选条件:

1.热爱党和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分绩点3.0及以上;

3.达到具体国际交流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成绩,外语语言运用及交流沟通能力强(通过外方高校或机构的面试或其他方式的考核);

4.在国家、省各类竞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优先选拔;

5.获得国家公派交流学习资格的学生,如国外高校不免学费,可正常申请;如国外高校免收学费,则不纳入本基金资助范围。


(十四)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奖学金

设立单位:香港同心文化教育慈善基金会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环境学院20人,其它学院20人,每人每年5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家境贫寒、生活俭朴、自强不息;

2.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3.所有获奖者自动成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心社社员,自觉遵守同心社章程,履行同心社社员义务。


(十五)宇弛奖学金

设立单位: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宇驰奖学金包含宇驰国际交流之星奖学金、宇驰勤工助学之星奖学金、宇驰学习进步奖学金、宇驰全面发展之星奖学金、宇驰优秀班集体奖学金、宇驰优秀宿舍奖学金

宇驰奖学金基本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纪律处分;

3)本科生体测成绩合格及以上;

4)本科生上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

5)参评成果材料必须真实,除个别奖项特别说明,不得与之前、其他评奖重复。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申请学生还需要满足以下具体评选条件:

1.宇驰国际交流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每年2000

评选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托福考试分数达到100分及以上,雅思考试达7分及以上,GRE考试分数达320及以上(且作文分数达3.5分及以上);

2)有在合法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3个月以上经历(须有证明);

3)有在境外合法组织担任志愿者2周以上经历(须有证明);

4)参加专业领域国际学术会议,并张贴墙报Poster者(须有证明);

5)参加地大组织的海外交换生、短期访学、联合办学项目,且在校内外论坛(如学习支持中心等)担任主讲嘉宾2次以上者(须有证明);

6)同等条件下,参考成绩排名,本科生优先。

2.宇驰勤工助学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校勤工助学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5名优秀勤工助学学生,每人每年奖励1000

评选条件:

学期末勤工助学考核获得优秀者(学院学工组负责评定)

3.宇驰学习进步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15名学生,每人2000

评选条件:

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班级排名进步10名及以上,且学习成绩与之前相比一直在稳步上升

4.宇驰全面发展之星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2000

评选条件:

具备特长,且在各项比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荣誉。如申请人数较多,按照获得荣誉级别择优评定。申报者不能重复申请宇驰创新基金。

5.宇驰优秀班集体奖学金

奖励对象:学院本科生班集体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若干班集体,不超过10个,奖励金额5000-10000元。

评选条件:

1)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10000元;

2)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8000元;

3)班级人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无成员违纪违规、无成员挂科,奖励5000元。


(十六)水科学之星奖学金

设立单位:竹溪创意皂素公司

奖励对象:环境学院优秀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理科考生高考成绩为地级市第一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学院相关专业并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民币;每年奖励环境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三年级学生10人、硕士研究生8人、博士研究生2人,每人每年2000元;本年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1000元,重点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2000元,青年基金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1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体健康;

2.善于钻研,积极上进,刻苦努力。


(十七)82级水文创新奖学金

设立单位:82级水文系校友

奖励对象:环境学院、工程学院在校学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本科生6人,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其它评选条件:

1.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无不及格课程;

2.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在社会实践、科研创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十八)占志斌校友特等奖学金

设立单位:北京新兴金贝金刚石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大三、大四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3名,每人10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分绩点2.8以上;

2.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


十九)占志斌校友励志奖学金

设立单位:北京新兴金贝金刚石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大三、大四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3名,每人6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分别以二、三年级学习成绩及品行进行考评:二年级结束后,全国四级外语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必修课每门70分以上,辅修课通过;三年级结束后,全国六级外语统考成绩425分以上,必修课每门70分以上,辅修课通过;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习刻苦,成绩排名班级前30%家庭经济困难者;工程学院勘查与技术工程、地质工程(岩土钻掘)专业;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各种活动并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本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二十)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设立单位: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1.以学生团队立项的形式,资助团队参加科技论文报告会、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资助6团队,资助金额为5000/项。

2.资助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践。

其他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校学院处分;

2.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3.团队成员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二十一)钻探薪火奖学金

设立单位:湖北省城市地质工程院汪发文、徐俊,以及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蒋国盛、蔡记华和卢春华等捐资设立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和地质工程专业(岩土钻掘方向)的全日制在读大四年级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资助6-8名学生,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2.推荐免试继续在工程学院勘察技术与工程系攻读研究生(含本硕博)。


(二十二)梓亮奖学金

设立人:徐亮先生(我校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054002班毕业生)

奖励对象:工程学院勘査技术与工程和地质工程(岩土钻掘方向)2个专业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5人,每人2000元。

其他评选条件:

1.勘查技术与工程和地质工程(岩土钻掘方向)专业在校本科生(三、四年级),学习刻苦,绩点排名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班级前30%,在评选年度内无挂科、缓考记录;

2.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3.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好成绩,或参与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表现突出,或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志愿者服务,工作成绩显著;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十三)地空学院校友奖励基金

设立单位:原物探系八〇级、八一级、八二级、八三级、八四级、八五级和八八级校友在60周年校庆之际集体捐赠

奖励对象:地空学院新入学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和校友子女

其他评选条件:待定


(二十四)072941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设立单位:072941班筹资设立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在读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优秀本科生5名,奖励标准为2000/人。

其他评选条件:

1.参评者应当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2.在英语、计算机应用、专业课程、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十五)华睿学生创新基金

设立单位:武汉华睿智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奖励对象:机电学院在校本科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学院自定

其他评选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年度学分绩点2.5以上,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

2.积极参加机电学院组织的电信杯电子设计大赛或创新设计大赛,并在指定项目中获奖;或积极参与科研项目,表现优秀。


二十六)数理校友奖学金

设立人:数学与物理学院校友

奖励对象:数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大三学生(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每年奖励三个专业各1名,奖励标准为1000/人。

其他评选条件:

1.家境贫困,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2.学年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单科无补考,前两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均在本班前10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二十七)汗青艺术奖学金

设立人:陈汗青教授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的艺术与传媒学院优秀本科生与研究生。

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汗青艺术奖学金每年在艺术与传媒学院本科生与研究生中评岀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在艺术与传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与研究生中评出励志奖8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0/人、二等奖5000/人、励志奖学金1000/人。

其他评选条件:

1.“汗青艺术奖学金奖励资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全日制在读,且在教育部评估认可的国内外艺术与设计大赛中为学校获得殊荣的优秀大学生,大赛名录参见《艺术类作品分类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发﹝201912号)。此条件为必不可少条件。

2.参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思想道德素质须为优;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平均成绩须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三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标准;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须为列入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优秀学生,学年平均成绩须70分以上,无不及格课程,且生活俭朴,学习勤奋;以上各奖项不可兼得。

3.一等奖参评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须排名班级前30%,且在当年国内外艺术与设计大赛中获得较好奖项,不含入围奖;二等奖参评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须排名班级前40%,同时当年参加国内外艺术与设计大赛并获奖;同等条件下,获奖层次和级别较高者优先。

4.凡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艺术与设计大赛中为学校获得金、银奖的大学生,在参评时第23条中的分数线可酌情放宽。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贫困生的获奖要求可酌情放宽参评。

5.如没有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评学生,相应奖项可空缺。

注:以上奖学金项目、申报条件如设立单位有所改动,以当年设立单位通知为准;学院负责评审的项目,以学院所报评选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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